三、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发展
(一)音乐听力的发展
音乐听力是儿童音乐接受能力的基础,在音乐才能的发展中,听力是最重要的。有些儿童唱歌唱不准,许多人认为是唱的原因,是五音不全,其实这是听觉的问题。生理学研究证明,12岁以前的儿童的音乐听力都是可以培养的,12岁以后就困难了。因此,儿童时期是培养音乐听力的重要时期。舒特·戴森、加布国佐尔的研究伽。证明了试点(见下表)。
年龄(岁)
音乐发展主要特征
0~1
对声音作出各种反应。
1~2
自发地、本能地“创作”并唱歌。
2~3
开始能把听到的歌曲片段模仿唱出。
3~4
能感知旋律轮廓。此时如开始学习某种乐器的演奏,可以培养绝对音高感。
4~5
能识别音高、音区,能重复简单的节奏。
5~6
能理解分辨响亮之声与柔和之声。能从一些简单的旋律或节奏模仿中辨认出相同的部分。
6~7
在歌唱的音高方面已较为准确。明白有调性的音乐比不成音的堆砌好听。
7~8
有鉴赏协和与不协和音的能力。
8~9
节奏、旋律的记忆改善了。逐步具有韵律感。能感知两声部旋律。
10~11
和声观念建立,对音乐的优美特征已有一定的感知和判断能力。
12~17
欣赏、认知和感情反应能力均逐年提高。
以上这些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都是建立在音乐听力的基础上,音乐听力越强,音乐能力就越强。
儿童音乐听觉能力是逐步发展起来的,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。各种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;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能力;音乐内心听觉能力。
1.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。
音乐是由许多音乐要素组成的,如旋律、节奏、和声、音色等。培养儿童对这些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是学习音乐的基础。儿童最容易听辨的是音的长短、快慢和强弱,逐步过渡到音高和音色的听辨。儿童的音乐听党能力是需要慢慢培养的,不可操之过急,必须经过大量的音乐实践才能实现。
2.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能力。
对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力,首先表现在对音乐的情绪把握和对音乐内涵的领悟,其中也渗透了音乐审美的发展。这种能力是在对音乐要素听辨的基础上形成的,对音乐要素的听辨能力越强,整体音乐形象的听辨力就越强。
第二是对音乐曲式结构的听辨。曲式是构成音乐的一个重要因素,有了曲式的听辨力,就如同找到了打开音乐大门的钥匙,使听起来好像杂乱无章的音响,顿时成了有层次、有条理、有章节的音乐了。
第三是音乐体裁的听辨力。音乐体裁的种类很多,如进行曲、摇篮曲、小夜曲、舞曲、船歌、交响诗、交响音画、交响曲等。每一种体裁都有它自身的特点,准确地听群体裁特点,有助于对整体音乐形象的理解。
3.内心音乐听觉能力。
内心音乐听觉也可称为内心听觉想象,是指在音响结束后,通过听觉想象仍能保留音乐的音响,或是在音响之前,通过识谱,把纸k的音符转化为实际的音响。这是一种重要的音乐听觉能力。可能大家都有这样的听觉经验,当欣赏完一段音乐之后,那优美动听的旋律,久久地在耳边索绕,口中还能轻轻地哼唱。可是过不了多久,就记不住了,这就是内心音乐听觉的作用。音乐是时间的艺术,稍纵即逝,只有靠内心听觉的能力才能留住音乐,获得音乐的体验。
在儿童音乐听力的发展过程中,要遵循儿童音乐接受的心理特点,不能使用纯概念式的方法,要以音乐的音响为基础,通过音乐活动培养儿童的音乐听力。
(二)音乐审美力的发展
儿童的音乐审美能力是不断发展的,是随着音乐的感知与音乐思维的发展而发展的,同时又与音乐的环境和教育有着重要的关系。儿童的音乐审美力的发展一般要经过音乐审美感知、音乐审美想象、音乐审美情感和音乐审美理解四个阶段,其中主要是音乐审美感知。
1.儿童的音乐审美基本上是处于音乐审美感知阶段,从声音的感性材料中直接获得美的感受。例如,儿童只是凭直觉来判断音乐美不美,他觉得好听就是美,他觉得不好听就是不美,没有统一标准,也没有明确的原因。教材中,我们认为是优秀的歌曲,但他们就是不喜欢,这里除了音乐本身的问题之外,主要是因为儿童还没有形成一定的审美意识,他们对音乐的感知还处于低级阶段,还不能从理性的角度去认识音乐。所以,教师要不断地提高儿童音乐的感知力,对音乐的感知越深,所获得的美感才能越深。
一般来说,儿童最先感知的是音的长短和强弱,然后是快慢,对音色的分辨和音高概念的形成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培养。音乐的对比能力在音乐审美感知阶段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小到一段歌曲中乐句之间的对比,一首乐曲中乐段之间的对比;大到交响曲中乐章之间的对比。音乐是离不开对比的。感受和体验音乐的对比,就可以促进儿童审美力的发展。在儿童时期,音乐对比能力是逐步发展起来的,即使到了六年级,也只是获得了初步的音乐 |